桃園傳播妹遭惡煞囚禁!逼拍私密照虐打侵犯 怒求償2150萬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11.03 10:5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1.03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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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妹遭囚禁凌虐怒求償千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傳播妹遭囚禁凌虐怒求償千萬。(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市驚傳傳播女遭囚禁凌虐,A女(化名)2021年11月間前往桃園平鎮某招待所擔任陪侍,隔日其中一名男客以談生意與訪友為由約她出來,竟將她載往新竹汽車旅館囚禁11小時,期間與2名同夥不僅毆打她,甚至強逼性交、猥褻得逞,還強迫她脫衣拍攝裸體影片。A女獲救後不甘受辱,求償精神撫慰金連同工作損失共2150萬元。

汽旅遭3男凌虐全身傷

A女先被男子載往平鎮某汽旅與2名同夥會合,隨後載往新竹另間汽旅犯案,期間被甩巴掌、腳踹,遭侵犯後還遭惡煞持西瓜刀砍傷,導致頭部、背部、四肢多處挫傷及左上臂撕裂傷。

A女獲釋後不甘受辱,對3名男子提起民事訴訟,總計求償醫療費、財物損失、精神慰撫金1700萬元,以及45個月無法工作的薪資損失450萬元,合計求償2150萬元。

法院判賠百萬

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A女遭3人剝奪行動自由約11小時,審酌被告3人犯罪手段極為兇殘惡劣,對被害人的性自主權與身體健康造成難以抹滅痛苦,判處3名男子須依各自侵權行為賠償A女精神慰撫金、醫療費、外套及匯款損失等,合計共209萬5645元。

不過,針對A女主張的45個月無法工作、求償450萬元部分,法官指出由於A女未能提出薪資明細、匯款紀錄或勞健保投保資料等證明,無法認定其從事陪侍工作收入,因此請求予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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