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漁電共生詐貸56億!誠新弊案首波偵結起訴16人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10.29 16:5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9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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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最大漁電共生業者「誠新集團」弊案迎來首波偵結。(圖/翻攝自誠新綠能官網)

全台最大漁電共生業者「誠新集團」弊案迎來首波偵結。(圖/翻攝自誠新綠能官網)

台南地檢署偵辦全台最大漁電共生弊案「誠新集團」涉嫌業務侵占、洗錢等重大經濟犯罪案取得突破性進展。檢方指出,集團幕後實際控制人陳永倫涉嫌自2013年至2025年間,透過人頭公司、虛偽驗資及背對背工程轉包等手法,大量挪用公款與聯貸逾56億資金入主上市公司。台南地檢署今(29)日首波偵結,依業務侵占、洗錢等罪嫌起訴陳永倫等16人,以及6家公司,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移審後,台南地院裁定陳男300萬元交保,並實施科技監控與限制出境。

全台最大綠能弊案 人頭掛名虛設資本營造集團龐大假象

檢方調查指出,陳永倫為誠新集團實質控制人,長期安排親友掛名旗下公司董監事,並將誠新國際開發、誠新綠能等核心公司資金,以工程發包或借款等虛偽名目,轉匯至其實際掌控、表面無關的人頭公司,再透過投資協議等方式移出供個人支配。此外,陳男等人涉嫌利用私人借貸進行36次虛偽驗資,於會計師完成簽證後迅速轉走款項,營造集團資本雄厚的假象。

聯貸詐領56億匯往海外 強取上市公司經營權

檢調更查出,集團旗下新和能源開發公司陸續完成增資後,向台北富邦銀行等10家金融機構成功申請56億4000萬元聯合貸款。陳永倫待工程款項到位後,隨即安排拆分款項與多層轉帳,將鉅款挪作清償私人債務、購買土地、認股,甚至遠匯至巴西,並利用不實發票與虛假合約包裝,掩飾非法侵占犯罪所得。

為取得上市公司正峰公司經營權,陳永倫涉嫌擅自以誠新國際開發公司名義簽署收購文件並開立4億元擔保支票,私下卻以其擔任負責人的安誠國際投資公司進行收購。為籌措第一期2億4000萬元與第二期1億6000萬元價金,陳男透過無實益的「背對背轉包」與工程合約名目,多次自誠新綠能公司轉帳挪用數億元,避免支票跳票。

檢方依法起訴建請重罰地院裁定交保

台南地檢署認定,陳永倫及其秘書劉姓被告、營運高層李姓被告等16人,涉犯業務侵占、背信、偽造有價證券、鉅額洗錢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犯後態度不佳且造成股東重大損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並對6家涉案公司請求科處罰金。案件移審台南地院後,法官裁定陳永倫以3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與出海8個月,並實施科技監控;同案另名被告泛新光集團第三代成員林伯翰因事證尚待釐清,未列於本波起訴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