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醉漢拒捕衝撞還「勒警脖」  被押回派出所竟隨地小便慘了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6.10.23 14: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2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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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妨害公務遭帶回偵辦,隨後又在警局內隨地便溺。(圖/AI生成示意圖)

許男妨害公務遭帶回偵辦,隨後又在警局內隨地便溺。(圖/AI生成示意圖)

基隆市1名許姓男子,日前因喝醉酒與人發生爭執,沒想到員警到場勸阻時,他不僅用身體衝撞、出手推擠,甚至還勒住員警頸部,不料,許男被帶回派出所之後,不僅敲打玻璃,還在警局內當眾脫褲「解放」,最終被移送法辦。全案經基隆地院審理,許男被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推擠勒頸妨害公務 警局內隨地便溺

判決指出,今年4月29日凌晨,喝醉酒的許男在基隆市信義區深溪路與人發生爭執,基隆市警察局第二分局深澳坑派出所獲報到場時,許男仍舊情緒激動狂罵「三字經」,員警依法將其壓制保護管束。

不料,許男卻激烈爭執,頻頻衝撞員警,甚至伸手勒住員警的頸部,還扯掉密錄器,被帶回派出所時更變本加厲,不斷地敲打玻璃,還直接在派出所內隨地便溺,詢後被移送法辦。

法官審酌許男因酒醉失控,卻以暴力方式妨害員警執勤,嚴重侵害公務員執法威信,但考量其坦承犯行,最終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許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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