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共保母「涉超收」! 家長控:「居托中心已簽核」也有疏失

高雄一名居家保母,誤以為收托的孩童滿2歲了,再多收2名寶寶,被社會局認定超收,保母坦言忙中出錯,但也控訴當初是居托中心蓋章核准可收3人(圖/TVBS)
保母有錯,居托中心也沒仔細檢查嗎?高雄一名「準公共化」居家保母,誤以為收托的孩童滿2歲了,再多收2名寶寶,但依照法規,2歲以下只能收2人,被社會局認定「超收」,保母坦言自己忙中出錯,而受影響最大的家長,控訴當初是居托中心「親自蓋章核准」可收3人,社會局也承認,應負管理疏失責任。

吳姓保母平日帶著孩子閱讀童書、玩玩具,原本想再多收2位嬰兒,卻因一時疏忽換來停權處分。依照法規,每位居家保母可收托4人,但未滿2歲的嬰幼兒最多只能收2位。吳姓保母原本已收托一位侯姓女童,一直以為她9月就滿2歲,因此再收托2名嬰兒。2組家長於8月底各送件到居托中心,承辦人員也蓋章通過,開始收托後,9月7日還派訪視員進行居家訪查,直到9月15日才發現保母超收,距離侯姓女童滿2歲僅差一個禮拜。
吳姓保母表示,當時被告知超收時真的傻眼,承認自己犯錯並崩潰落淚道歉。吳姓保母的丈夫則質疑,居托中心既然已蓋章、契約已成立,家長也是受害者,居托中心作為最終裁決者卻完全沒有責任。孩童家長也認為,如果政府機關有認真做事,不會發生這件事,因為保母不可能刻意超收還誠實稟報。
接獲超收通知後,吳姓保母立刻停托並全額退費,強調並非故意。然而公文下來,保母將面臨取消2年準公共化資格的處分,就算仍有保母執照,家長申請補助也會跟著縮水。孩童家長說明,育兒津貼一個月5千元,若有準公共保母照護,政府補助則是1萬3千元。

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林曉慧表示,居托中心未於第一時間發現保母超收,居托中心亦應負管理疏失責任,將依相關規定處分。這樣一個差錯導致3組家長都受影響,必須重新尋覓新的保母,若能在第一時間發現並即時更正,或許還有轉圜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