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男網友停車場聊天!台中男突伸手強脫褲 猴急硬上下場曝

  • 記者:陳祁
  • 發佈時間:2026.10.15 17: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5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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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對男網友上下其手。(圖/AI 生成)

陳男對男網友上下其手。(圖/AI 生成)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使用交友軟體,成功約出一名男網友見面,卻對男網友伸狼爪硬上,造成男網友身心俱疲,並憤而告上法院,法官認為,陳男以25萬元和男網友達成調解,依強制性交罪判2年有期徒刑,可緩刑3年。

交友軟體約見面 對男網友伸狼爪 

根據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台中市梧棲區,陳男於去(114)年11月,用交友軟體約男網友外出,在一處停車場聊天時,陳男竟然脫下男網友的褲子,對他上下其手,還硬上男網友,讓他嚇壞事後到醫院驗傷並且報警。

此案經法官審理,法官認為,陳男坦承犯行,並以分期方式與男網友達成和解,考量他沒有任何前科,態度尚可、素行良好,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陳男2年徒刑,可緩刑3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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