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40年老屋漏水修不好! 解約爆糾紛 租客、房東互槓

  • 記者:林佑璇、顧守昌|攝影:李讚盛|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10.13 16: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3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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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老屋漏水糾紛,租客控修不好要解約,房東則喊冤,反控租客欠租還違約。(圖/TVBS)

台南老屋漏水糾紛,租客控修不好要解約,房東則喊冤,反控租客欠租還違約。(圖/TVBS)

台南市中西區一間屋齡40年的老屋爆發租屋糾紛,租客控訴房屋逢雨必漏,多次要求房東修繕卻未見改善,因此提出提前解約,卻遭房東扣押3萬2000元押金。房東則喊冤,強調已盡力修繕,反控租客欠繳租金及水電費,且未妥善維護房屋,雙方各執一詞,僵持不下。

租客崔小姐描述,每逢下雨屋內就跟著下小雨,雨水大到需要拿水桶承接,根本無法正常居住。(圖/TVBS)
租客崔小姐描述,每逢下雨屋內就跟著下小雨,雨水大到需要拿水桶承接,根本無法正常居住。(圖/TVBS)

租客崔小姐與兩名友人合租這間老屋,月租金為1萬6000元,去年12月簽訂兩年租約,今年3月房屋開始出現漏水問題。崔小姐描述,每逢下雨屋內就跟著下小雨,雨水大到需要拿水桶承接,就連客廳電視櫃上方也在滴水,根本無法正常居住。她表示,當時房東承諾會修繕,讓他們繼續居住,結果根本沒有修好,下雨時依然漏水。崔小姐強調,依據租約第17條規定,若有難以居住的情形,承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約。

雙方原本約定10日交屋,但當天卻不歡而散。崔小姐指出,房東未完成點交程序,3萬2000元押金也沒有退還,鑰匙同樣尚未收回,質疑房東想以拖延方式繼續計算房租。

面對租客指控,房東則喊冤表示,3月時確實有進行修繕,但這種漏水問題不是修一次就能完全解決,自己也有盡力在修繕。(圖/TVBS)
面對租客指控,房東則喊冤表示,3月時確實有進行修繕,但這種漏水問題不是修一次就能完全解決,自己也有盡力在修繕。(圖/TVBS)

面對租客指控,房東則喊冤表示,3月時確實有進行修繕,但這種漏水問題不是修一次就能完全解決,自己也有盡力在修繕。房東反控租客把房子弄得亂七八糟,不知該向誰求償,並強調有盡到修繕義務,並非擺爛不處理。房東進一步指出,租客還欠繳43天的租金及水電費,是對方擅自解約、違約在先。


針對此案,台南市消保官謝秉奇表示,如果房東有違約情形,租客可以終止租約,並且請求退還押金。謝秉奇提醒民眾,若發生房屋漏水等問題,最好以書面方式通知房東,並保存相關對話紀錄與影像資料,日後若進入爭議調解程序,才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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