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藥算錯帳爆口角!高雄翁脫口罵藥師「發神經了」 遭裁罰3萬

  • 記者:陳佳宜
  • 發佈時間:2026.10.12 15:4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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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7旬老翁與藥師發生爭執,過程中脫口罵「你發神經了」遭裁罰3萬元。(示意圖/AI 生成)

高雄7旬老翁與藥師發生爭執,過程中脫口罵「你發神經了」遭裁罰3萬元。(示意圖/AI 生成)

高雄一名78歲虞姓老翁前往阮綜合醫院門診藥局領藥時,因藥品計費與數量問題與藥師發生爭執。過程中虞男一時情緒激動脫口一句「你發神經了」,遭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認定以公然侮辱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依《醫療法》開罰新臺幣3萬元。虞男不服提訴願,質疑裁罰不符比例原則,但衛生局調查後仍維持原處分,虞男只能繳清罰款,但案件引發外界對於醫療暴力與妨礙醫療業務認定標準之討論。

算錯藥費爆口角 高雄翁痛罵藥師「你發神經」慘了

今年6月23日晚間,虞男看完診至藥局領取自費藥品,返家後發現藥量不對且金額有誤,遂返回醫院溝通。經櫃檯查明,院方當初結帳計算錯誤導致藥品短少,需請虞男補足差額。過程中雙方產生誤會並爆發口角,虞男竟脫口向藥師痛罵:「你發神經了」。事後虞男雖在保全陪同下,二度返回櫃檯向藥師致歉,但院方仍堅持向衛生主管機關通報。

虞男事後表示,自己一家三代都在該醫院看病,當時並未動手、恐嚇或阻擋藥師工作,亦無持續叫囂或造成現場失序。他主張《醫療法》規範應係針對強暴、脅迫或實際中斷醫療之行為,自己僅係短暫言語衝突且已表達歉意,質疑裁罰3萬元嚴重不符比例原則。他對照台北市過去涉及持續辱罵警方到場、甚至對護理師噴灑液體造成受傷等案件同樣裁罰3萬元,認為高雄市衛生局之裁罰標準缺乏具體事證說明。

針對裁罰結果,高雄市衛生局說明,虞男當天經櫃檯確認藥品無誤後,雖由保全陪同向藥師致歉,但後續溝通過程中又再度與藥師爆發口角,導致藥師必須暫停原有藥事作業處理言語爭執,已實質干擾現場秩序與藥事服務進行。

衛生局強調,經綜合考量當事人之言詞、前後行為過程及對醫院現場之影響後,認定虞男行為已構成以公然侮辱方式妨礙醫療業務執行。行政處分依《醫療法》第24條第2項、第106條第1項規定,裁處法定最低額3萬元罰鍰,法律適用並無違誤,並於9月29日回函維持原處分。

阮綜合醫院則回應,為維護全體民眾之就醫品質與醫療人員從業安全,醫療機構對於醫療現場發生之暴力或妨礙業務事件,依法負有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之義務,並完全尊重主管機關最終之行政裁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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