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致癌油案4高層交保!總經理余凌沖砸400萬換自由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10.08 12:4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8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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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辦中聯毒油案起訴4公司及高層15人。(圖/TVBS資料照)

檢方偵辦中聯毒油案起訴4公司及高層15人。(圖/TVBS資料照)

中聯致癌油「苯駢芘」超標案,檢方起訴中聯、福壽、福懋油及泰山等4間公司及高層15人。中聯總經理余凌沖、廠長陳明榮,泰山前任及現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4人被羈押至今,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台中地院今(8)日裁定4人依序以400萬、50萬、250萬及25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並接受電子腳鐶科技監控8月。

台中地檢偵辦致癌油「苯駢芘」超標案,中聯總經理余凌沖、廠長陳明榮,泰山前任及現任總經理沈怡君、蔡國樑等4人自7月18日起被羈押至今,台中地院昨天開庭,4人當庭聲請具保停止羈押。

法官認為已無羈押必要

台中法院指出,4人已羈押一定時間,應有所警惕,逃亡可能性顯著降低;雖4人未全部坦認犯行、供述內容亦有所出入,但案發後已查扣相關證據,多名重要證人具結證述,勾串共犯或滅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

法官認為交保、限制住居等能防止逃亡或勾串共犯、證人及湮滅證據,並可確保後續審判及執行程序,而無羈押必要。

法官裁定余凌冲等400至50萬元不等交保

台中地院裁定余凌冲400萬元、陳明榮50萬元、沈怡君250萬元、蔡國樑25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8月,接受電子腳鐶科技監控設備監控8月。此外,並命4人不得自己或使第三人,與本案有關的任何被告、證人有聯繫、接觸、探詢或討論案情等行為,應於每周至指定警察機關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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