尪婚後半年「狂買春」!被妻抓包鹹濕對話 還說:不算外遇

男子買春被妻子抓包還稱不算外遇。(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男子在與前妻結婚僅半年期間,多次透過網路進行性交易,遭前妻發現手機內大量露骨對話及清涼照片後提告,並求償新台幣50萬元。男子主張婚姻缺乏親密基礎,且未投入感情,辯稱「不算外遇」,同時反控前妻偷看手機侵犯隱私。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性交易事證明確,判他須賠償前妻新台幣25萬元,全案可上訴。
新婚半年即多次買春 未放感情否認背叛婚姻
判決指出,男子與前妻結婚僅半年,便多次透過手機聯絡應召女子進行性交易,前妻還在男子手機內發現大量不堪入目的對話及應召女裸照,前妻依侵害配偶身分法益提告,求償新台幣50萬元。
法院審理時,男子否認背叛婚姻,辯稱婚後缺乏實質親密關係,強調性交易過程「未伴隨情感投入」,認為不應認定為外遇;另外阿強主張前妻未經同意翻拍手機對話已侵犯其隱私權,質疑相關證據的法律效力。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審酌後,認定前妻取得證據過程並未違反社會道德,且對話內容明確證實阿強於婚姻存續期間進行性交易。法官指出,對話中有應召女自報三圍、回傳私密照片與買春費用細節,顯示行為屬實,最終判處男子須賠償前妻新台幣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