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師偷當「乳按師」32次收費6萬6!害她義乳假體破裂挨告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9.29 15:0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9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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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按摩師被控違法當「乳按師」。(示意圖/TVBS資料照)

女按摩師被控違法當「乳按師」。(示意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朱姓女按摩師並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涉嫌在上班的「SPA生活館」偷偷做起「乳按師」,為卓姓女患者做乳癌義乳重建「術後按摩」32次,收費6萬6000元,豈料,事後,卓的義乳假體破裂憤而提告。朱女辯稱,僅做肢體及經絡舒緩按摩,並非屬於醫療行為的「乳房術後按摩」;台中地院近日審結,依違法《醫師法》判處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仍可上訴。

朱女在台中市1家「SPA生活館」擔任按摩師,自2023年9月起約1年期間,涉嫌在「SPA生活館」為卓女做乳癌義乳重建「術後按摩」共32次,收費6萬6000元。事後,女患者的乳房假體破裂,對朱女提告。

被告辯稱僅做舒緩按摩 非「術後按摩」

檢方偵訊時,朱女辯稱,她是「按摩師」,不是「乳按師」,卓女是乳癌個管師介紹來的,當時傷口已經痊癒,她做的服務是肢體及經絡舒緩,並非「乳房術後按摩」。

檢方依據衛福部發函指稱「乳房術後按摩」屬於醫療業務行為,應由醫師或在醫師指示下由相關醫事人員,並在合法醫療院所進行;經追查朱女與卓女對話截圖、收款明細以及衛生局稽查結果等證據,認定朱女進行醫療行為,依《醫師法》起訴。

法官認定違反《醫師法》 判刑6月

台中地院審理時,朱女坦承犯行,法官考量她多次為卓女進行醫療行為,無法依情堪憫恕減刑;雙方未達成調解,並以朱女在答辯時顯然未知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的嚴重性,不宜宣告緩刑。全案近日審結,依《醫師法》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朱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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