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會「被閃大燈」衝動哥攔車大罵!發現烏龍秒改口
台中市石岡區日前發生一起行車糾紛,一名騎士行經豐勢路時,遭一名穿著連鎖飲料店制服的男子攔車,對方指控騎士亂閃大燈,不僅衝撞其後照鏡,還口出髒話辱罵。騎士表示自己根本沒有閃大燈,提議調閱行車紀錄器對質後,男子才改口道歉離去。警方表示,攔車、辱罵等行為可能觸法。
事發當時,騎士正沿路直行,左側突然傳來一聲大喊,喊人的男子先是靠邊停車,隨後又追上騎士並大喊要求停車。騎士表示,攔車男子不只罵髒話,還撞了他的機車,他只好停到路邊。男子下車後氣沖沖地質問騎士是否閃他大燈,騎士連忙否認,並表示自己有開行車紀錄器,可以調出來查看。

攔車男子發現事情跟自己想的不太一樣,沉默了3秒後,改口表示是自己的問題並道歉。騎士忍不住開口詢問對方為何突然貼近他,還撞他的後照鏡,男子回應是因為生氣,留下一句不好意思後便揚長而去。
這起事件發生於9月26日晚間7點多,騎士事後氣得在網路發文,標記該飲料店粉專,質問店家是否這樣訓練員工。鄰近現場的分店表示該男子並非他們的員工,總公司截稿前則未回應。
東勢分局茅埔所所長侯朝鈞表示,當事人目前並未報案,警方將調閱路口監視器並聯絡當事人釐清是否有逼車情事。侯朝鈞說明,倘經審查確有違規行為,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危險駕駛及第42條未依規定使用燈光處置。警方指出,若確有逼車情事,可處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牌照;而男子罵髒話、攔車的部分,則可能涉及公然侮辱及強制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