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員控海線公所「區長、里幹事」性騷成立 區長:非事實已申訴

  • 記者陳薇仁攝影蘇泰盈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9.22 00:2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22 00:20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台中市議員張家銨日前揭露,海線某區公所發生嚴重職場性騷擾事件,時任區長與鄭姓里幹事遭指控對女職員性騷擾逾10次,受害者報案後,卻被市府高層要求歸還監視器硬碟。案經調查性騷擾成立,兩人分別遭降職記過處分,但前區長不服,向考試院申訴,目前案件進入重新審理程序。

根據張家銨公布的監視器畫面顯示,辦公室內一名男子伸手觸摸女職員胸口,女職員受到驚嚇後雙手抱胸不斷閃躲,但男子並未停手,持續進行騷擾行為,直到女職員揮開對方的手。受害女職員指控,騷擾事件不只發生一次,出手的加害人也不只一人,形容上班宛如置身地獄。

張家銨表示,加害人不只一位,實際上有兩位,起初是言語騷擾,後來進而演變成毛手毛腳的肢體騷擾。他進一步說明,由於辦公室設有監視器,受害者第一時間將硬碟帶走拷貝存證,但當下市府高層隨即前往關切,名義上是關懷,實際上卻要求她立刻將硬碟放回原處。

受害當事人表示,兩名加害人對她性騷擾超過10次,但因被要求交回硬碟,她僅保存到里幹事騷擾的畫面。她向市府投訴後,卻被以程序瑕疵為由,要求進行二次調查。張家銨對此表達不滿,強調調查內容完全沒有問題,卻單憑行政瑕疵、程序瑕疵,就要換個單位重新成立調查,對受害人而言是無比艱辛的折磨。

事發後,被指控的區長轉調他區並降為副區長,里幹事也遭記過調職處分。然而,前區長向考試院提出申訴,認為此案不應由民政局調查,而應由人事處處理。他本人回應強調,一切都是汙衊,將採取法律程序維護權益,並表示檢察官已對他做出不起訴處分,一生清白不能憑對方簡單一句話就被抹滅。

台中市民政局長吳世瑋說明,性騷擾調查最終認定成立,但當事區長不服處分,已向考試院保訓會提出覆審。台中市府也表示,重新調查是配合中央考試院決議,在調查過程中也會尊重受害者意願,避免重新詢問造成二度傷害。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