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開庭!法院再傳都發局前局長 將聚焦華亞開發案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9.15 10:0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5 10:05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9.15 10:0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5 10:05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圖/TVBS資料畫面)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因涉嫌收受500萬元賄款,桃園法院上月25日開庭時,傳喚時任都發局長盧維屏及科長歐政一作證。2人皆表示鄭文燦未具體指示、市府未啟動免除區段徵收程序,並聚焦於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開發案的行政決策過程。法院今(15)日再次傳喚兩人出庭,將釐清開發案細節、地主同意門檻與市府及鄭文燦在案件中的角色,並檢視是否涉及對價關係。
前都發局長、科長:鄭文燦從未下指示
桃園地院審理鄭文燦涉收賄案,今日上午再度傳喚時任都發局科長歐政一與局長盧維屏。檢辯雙方將聚焦華亞科技園區9.12公頃土地開發、地主同意門檻及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與免除區段徵收之關聯。
前一次開庭時,盧維屏強調,市府未討論免除區段徵收,開發案均由其主導,鄭文燦並未具體指示,市府目標在於加快開發期程,回應地方廠商需求。他指出,先前的關鍵證人廖俊松曾稱國際大廠美光有用地需求,但他認為廖「僅出一張嘴」,重劃會實際進度有限,並稱其更像「掮客」。
鄭文燦則表示,任內行政決策多依幕僚建議,無法掌握所有細節。審判長要求辯方說明提供建議的公務員身分,並指示請營建署相關公務員出庭。盧維屏補充說,市府主導開發雖不必百分百同意書,但實務上須取得所有地主同意,以免產生民怨。檢方則強調,廖俊松行賄涉及一連串行政作為,重點在於會議後決策過程,法院將持續釐清相關對價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