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進KTV廁所侵犯!台東惡男死不認罪 女方體內DNA成鐵證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9.11 14:4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1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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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1 14:41
台東男KTV侵犯女子得逞遭起訴。(示意圖/TVBS)
台東市區一家KTV今年2月14日發生一起性侵案件,蔣姓男子當晚與親友聚會時,經林姓友人介紹認識單身女性A女,當晚9時許,林男離開後,蔣男與A女留在包廂外走廊,蔣男以「陪妳去廁所」為由,無視A女表明「不要、不用」並用手拒絕,強行將她拉進廁所內侵犯得逞。案經台東地檢署偵結,依《刑法》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監視器與DNA鐵證打臉
A女事後向友人哭訴並前往警局報案,案件偵辦期間,蔣男全盤否認犯行,辯稱不知道廁所內發生什麼事,也未與A女發生性關係。刑事局針對A女體內採集之棉棒進行DNA-STR鑑定,確認精子細胞型別與蔣男完全相符。
此外,警方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檢視蔣男、A女與林男之間的IG對話紀錄,發現蔣男案發後曾在對話中表達歉意,且在場人員證稱,蔣男案發當時雖有喝酒,但說話與走路都相當正常。
交保後謊稱沒錢拒賠
台東地檢署指出,蔣男原本獲准20萬元交保,因無人擔保降為3萬元,卻在事後向A女謊稱為了交保向人借了20萬元、無力賠償。檢方認為蔣男雖曾提及願意認錯和解,但僅係為求獲得較輕處分,並非真心認錯。蔣男與A女剛認識就嚴重侵害對方身體自主權,且犯後否認無悔意,台東地檢署今日偵結,依《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