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急用錢給帳戶害10人被騙!瞎喊遭詐 法官怒判5月
- 記者:陳淑芬
- 發佈時間:2026.09.10 16:1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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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10 16:14
30年資深退休巡佐被依洗錢罪判刑5月。(圖/TVBS資料照)
台中市謝男擔任員警30多年,退休後因急需用錢,涉嫌將名下3個金融帳戶及密碼提供給他人,被不法集團拿去作為詐騙帳號,有10人共被騙走16萬餘元。謝男否認涉案,辯稱他也是受害人,遭詐團騙走金融帳號、提款卡及密碼;法官不採信謝男說法,認為他偵辦刑案經驗豐富,理應更有警覺,卻助長不法詐騙、洗錢,依洗錢罪判他徒刑5月,可上訴。
老巡佐提供金融帳戶 詐團騙進16萬餘元
檢警調查,謝男去年5月間透過超商交貨便寄貨服務,將名下的農會、銀行等3個金融帳戶及提款卡寄給他人,另以通訊軟體告知密碼,提供給對方使用。
不法集團取得他的金融帳戶後,作為詐騙人頭帳號,先後有10人被騙,將錢匯入帳戶,共有16萬餘元,詐團發現贓款進帳,立即轉匯或提領一空,製造犯案斷點。
否認涉案 叫屈也是被害人
案經台中市東勢警分局獲報查獲移送,台中地檢署偵結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謝男否認幫助詐團洗錢、詐欺,辯稱他為申請補助,才將帳戶資料寄給他人,並告知密碼;他喊冤稱,自己也遭詐騙,並不認識對方,只因貸款急需用錢,才會上當。
法官不採信 依洗錢罪判刑5月
法官不予採信,認為謝男在1984至2015年間擔任員警,職位是巡佐,偵辦刑事案件經驗豐富,對於常見詐欺手法、核發補助等程序,都比一般民眾更有辨識及警覺力,在雙方對話紀錄中,謝男寄出提款卡前還質疑「提款卡絕對不能給,你們會把我盜領了」;寄出後,又質疑「輔助金怎麼要我銀行的密碼」、「要有什麼保證,以後絕對不會涉及刑事案件」。
法官認為,謝男已意識到一般申辦補助,不應要求提供提款卡,且交付提款卡遭盜領、挪用款項的風險高,不採信其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