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打工遭下藥!律師親授5招自保:報警不要只說「我不舒服」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6.09.06 10:1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6 10:11
檢警前往藥局搜索並帶回陳姓藥師。(圖/TVBS)

檢警前往藥局搜索並帶回陳姓藥師。(圖/TVBS)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大四女學生於淡水某藥局擔任藥師助理時,竟然遭到老闆在水壺中投放苯二氮平類(BZD),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的症狀,苦撐回家後秒斷片。對此,知名律師劉韋廷提醒,如懷疑遭到下藥,被害人在報警、就醫時千萬不要只說¬「我不舒服」,並謹記5大自保原則。

回顧本案,今年升上大四的女大生,平時在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擔任藥師助理,上月26日晚間,他在工作期間用水壺喝水時,隨後便感到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事後女大生回想陳姓老闆曾開過她的水壺,28日帶著水壺殘留液體至派出所報案,警方在液體中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即依法聲請搜索票並將陳男函送偵辦。

大讚女大生機警、事後處置 保全案件最關鍵證據

對此,知名律師劉韋廷在臉書上分享自身看法,表示從曝光的監視器來看,最令人不安的,不只是老闆涉嫌把藥放進女大生的水壺。當女大生已經頭暈、意識逐漸不清時,老闆沒有立刻告訴她「我只是在開玩笑」,也沒有趕快叫救護車,反而不斷表示要載她回家,甚至走到門口查看外面有沒有人。這些行為究竟代表什麼,仍應由檢警調查。

劉韋廷也稱讚被害女學生的臨場反應,例如:發現水有苦味、呈現白色混濁後,立刻提高警覺;身體不舒服時,拒絕讓可疑對象載她回家。更重要的是她沒有把水倒掉,也沒有清洗水壺,事後帶著水壺報警,讓警方能夠採驗,因此保留了非常關鍵的證據。

女大生的水壺遭老闆投放不明藥物。(圖/TVBS)
女大生的水壺遭老闆投放不明藥物。(圖/TVBS)

劉韋廷也提醒,如果懷疑自己被下藥,到醫院或警察局時,不要只說「我頭暈、不舒服」,一定要明確說:「我懷疑遭人下藥,請立即協助驗血、驗尿,並保留相關檢體及證物。」

對此也列出以下5點自保原則:

①飲料、水壺、瓶蓋、吸管及杯底粉末不要倒掉或清洗。

②立即找可信任的人陪同報警、就醫,不要讓可疑對象單獨陪伴或載送。

③保留LINE、通話、定位、叫車紀錄及身體不適的照片、影片。

④請警方儘快保全監視器,避免影像遭到覆寫或刪除。

⑤若懷疑遭到性侵或身體接觸,儘量先不要洗澡或清洗衣物,換下的衣服應分別放入乾淨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