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按摩師傅「毛巾蓋臉」猥褻女客 還逼脫內褲下場曝光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9.05 21: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5 21:51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9.05 21: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5 21:51
(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一名養生館按摩師小傑(化名),2024年7月間利用毛巾遮掩女客小花(化名)視線,再假藉按摩名義強行觸摸對方隱私部位,甚至要求脫去內褲並再度猥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小傑坦承犯行並以新台幣30萬元達成和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須接受保護管束與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女客養生館遭二度猥褻 噁按摩師判刑10月
判決書指出,2024年7月16日晚間,小花前往台北市某知名養生會館消費,並由男按摩師小傑負責服務。當時,小傑於背部按摩及刮痧結束後,要求小花正躺並以毛巾遮住其臉部,隨後假藉塗抹精油按摩肩膀,強行將雙手深入衣服內觸摸小花的隱私部位。
小花驚覺異狀,掙扎起身並拒絕,卻遭小傑強壓回床。小傑見小花無力反抗,又以「按摩腿部必須脫掉內褲」為藉口,誘使小花脫去貼身衣物。過程中,小傑不僅手部滑向小花的大腿內側與鼠蹊部,更觸碰其私密處,小花意識事態嚴重,立刻縮起雙腳並嚴詞抗議,小傑才終於停手。
事後,小花憤而提告,不過小傑起初否認犯行,直到後來才認罪。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傑利用職務之便嚴重侵害女性身體自主權,造成小花身心受創,考量到小傑無前科且患巴金森氏症,已支付新台幣30萬元與小花和解,最終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小傑有期徒刑10月、緩刑2年,並接受保護管束及3場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