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女騎士自摔撞圍籬「鋼條刺穿心臟」 台鐵這原因須賠139萬

  • 記者蕭沁梅
  • 發佈時間:2026.09.05 17:57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5 17:57
基隆市一名女子騎機車不慎自摔,撞上鐵皮圍籬後,遭鋼條刺穿心臟身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市一名女子騎機車不慎自摔,撞上鐵皮圍籬後,遭鋼條刺穿心臟身亡。(示意圖,與本案無關/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基隆市一名古姓女子去年11月間騎機車行經尚仁街彎道時,不慎自摔撞上台灣鐵路管理局設置的鐵皮圍籬,因圍籬破裂鋼條外露,導致鋼條刺穿心臟身亡。事發後,2名未成年子女向台鐵提告求償349萬元。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圍籬設置有瑕疵,但古女也有過失,最終判決台鐵須賠償2名子女139萬7533元,全案仍可上訴。

女騎士自撞台鐵圍籬身亡 法院判賠2子女139萬

判決書指出,去年11月15日深夜11時許,一名古姓女子騎機車行經尚仁街時,突然自摔撞上台灣鐵路管理局的鐵皮圍籬,由於撞擊猛烈導致鐵皮破裂,鋼條外露並刺穿古女心臟,導致其當場身亡。事後,2名未成年子女向台鐵提告求償349萬餘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喪葬費及扶養費等。

台鐵主張,該圍籬為防止人車墜河的臨時安全措施,設置時並無鋼條外露。事發時,古女因車速過快自摔,圍籬遭猛烈撞擊才導致破損及鋼條外露,因此不應負賠償責任。

不過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台鐵架設圍籬時未依法申請雜項執照,規避主管機關對結構安全審查。該路段屬危險彎道,圍籬遭撞擊後產生致命鋼條外露,顯示結構及防撞設計有重大瑕疵,未盡善良管理人之義務。

然而,法官同時指出,案發時天候及照明良好,古女因未減速慢行、未注意車前狀況,也有過失責任。最終,法院認定古女應負80%過失責任,台鐵負20%,扣除過失相抵後,裁定台鐵須賠償2名子女共139萬7533元,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