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未成年小女友高跟鞋教堂約會 男忍不住公廁「偷嚐禁果」慘賠百萬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9.01 18:0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18:04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9.01 18:0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18:04
27歲男與未成年女友發生性關係。(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高跟鞋教堂臉書)
27歲蔡姓男子透過社群軟體結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並交往。沒想到相約布袋高跟鞋教堂,蔡男忍不住在公廁與少女發生性行為。後來少女身心狀況不佳,被心理師發現此事,通報警方。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蔡男賠償少女115萬元達成和解,法官則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處1年8月,緩刑5年。
浪漫景點高跟鞋教堂約會 男公廁「忍不住」 偷嚐禁果
根據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在飲料店工作,2024年夏天透過社群軟體Instagram結識一名未滿14歲的少女,兩人交談甚歡並開始交往。一年後,2025年7月23日凌晨,兩人相悅高跟鞋教堂約會,結果蔡男在公廁對少女親吻、摸胸,隨後發生性行為。
事後少女因身心狀況不佳尋求諮商協助,並在諮商過程中主動將此事告知。心理師隨即依法通報警方,警方進行調查後,全案才曝光。
115萬天價和解金換免關
案經審理,蔡男坦承犯行,並賠償少女115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認為,蔡男明知少女未滿14歲,仍與其發生性關係,影響了少女的身心健康發展。審酌蔡男年輕氣盛、情慾克制力不足,但犯案過程中並未採取強暴、脅迫等手段壓制少女性自主權。此外,加上蔡男案發後已向少女道歉。因此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緩刑5年,且在緩刑期間禁止蔡男對少女進行任何接觸及騷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