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投溫泉會館有狼!蒸氣室閉眼遭抓鳥 噁男稱「燙到甩手」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6.09.01 10:4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10:49
- 記者:曾健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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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9.01 10:49
男子到溫泉會館蒸氣室放鬆,竟然遭到陌生男子猥褻襲擊下體。(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北市1名男子阿偉(化名)日前到北投某溫泉會館泡湯紓壓,不料,正當他躺在蒸氣室內放鬆閉目養神時,突然遭到陌生男子伸出狼爪握住下體,嚇得他起身反抗,沒想到對方還二度「抓鳥」,讓他當場出手壓制對方並拖到櫃檯報警抓人。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日前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男子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趁其不備二度「抓鳥」 辯稱「手燙到」不小心碰觸
判決指出,2024年11月間,小王(化名)到北投某溫泉會館消費,在蒸氣室內看見另名男客阿偉仰躺在石板上,小王竟萌生色心,趁對方閉目養神時伸手一把握住生殖器,嚇得阿偉立即起身喝斥「你幹什麼」,沒想到小王居然二度出手強行「抓鳥」,讓阿偉氣得將身上的毛巾套住對方脖子,一路將他押至櫃台報警。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時,小王否認犯行,供稱當時因為蒸氣室從石板下方噴出,因為手被蒸氣燙傷,他揮手時才不小心碰觸到對方生殖器,並非故意猥褻;但法官勘驗現場平面圖,發現蒸氣室內並沒有設置蒸氣孔,認為小王僅是推託之詞。
此外,現場業者證稱小王被逮捕之後,一度低頭心虛地說「只有摸一下而已」,足以確認他有猥褻本意,法官最終採信被害人證詞,考量小王犯案後態度不佳且始終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