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男拒檢逃逸自撞電線桿 車輛著火「堅持不下車」仍被揪出毒駕

  • 記者何思諭、蕭沁梅、陳盈仁
  • 發佈時間:2026.08.30 11:0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30 21:12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新北市土城區今(30)日上午9時許發生一起拒檢逃逸案,有巡邏員警發現一輛轎車行跡可疑上前攔查,沒想到45歲的李姓駕駛不僅拒檢還加速逃逸,途中行經大安路時不慎自撞電線桿,導致車輛瞬間起火。警消到場後,所幸李男僅受擦挫傷,但經查其唾液快篩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偵辦。

男拒檢逃逸又自撞 瘋狂違規慘吞31張罰單

土城分局指出,有員警今日上午9時許在永豐路202巷口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一輛轎車綠燈未起步形跡可疑,於是上前攔查。誰料,駕駛李男起初假意配合,隨後又趁隙加速逃逸,過程中還不斷蛇行、闖紅燈、逆向等多項交通違規,甚至試圖衝撞員警。

(圖/TVBS)
當時車輛已起火,員警及熱心民眾趕緊將李男拖出。(圖/TVBS)

李男沿路逃到大安路後,因自撞電線桿才終於停下,員警當即喝令李男下車,不過對方仍不願下車,由於當時車輛已起火,員警與一旁熱心民眾趕緊將李男拖出,所幸李男僅頭部、手部輕微擦挫傷。

據了解,李男有毒品、竊盜、妨害自由等前科,警方初步調查其酒測值雖為0,但唾液快篩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全案將依公共危險及妨害公務罪移送偵辦,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5條、第42條、第43條、第45條、第48條及第53條等共31項違規舉發,最重可處24萬8千元罰鍰。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