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款請客還買酒!宜蘭前消防局長徐松奕涉貪遭起訴
- 責任編輯:梁雪婷
- 發佈時間:2026.08.27 18:0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7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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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前消防局長徐松奕涉任內浮報宴客經費。(圖/翻攝畫面)
今年7月剛辦理退休的宜蘭縣政府前消防局長徐松奕,被控任內浮報宴客經費。檢方經偵辦後,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徐松奕及3名下屬。
宜蘭地方檢察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徐松奕、宜蘭縣消防局張姓科長、林姓與賴姓科員,明知辦理經費核銷時應專款專用、實報實銷,且私下購入的酒水不得列入公務餐費報銷。
檢方調查,這4人竟利用去年7月25日辦理宜蘭特種搜救隊參與「特種搜救隊國家認證計畫」(NAP計畫)的慰勞餐會機會,先由林姓科員簽請陳核,浮報這項餐敘每桌單價及桌數的費用,預借簽呈,並指示林姓餐廳業者將酒水費用計入後,開立與餐敘情形不符的發票,以核銷餐費及賴姓科員私購的酒水。
起訴書指出,餐敘後,因NAP計畫餐敘預借款項仍有剩餘,徐松奕於去年7月30日,宴請與NAP計畫無關的不詳人士14人,另再於去年8月6日補辦餐敘,宴請之前因故未出席的NAP計畫相關人員,並合併這些餐費取得餐廳開立的發票。
徐松奕共4人都明知,僅去年7月25日、8月6日辦理的餐敘與NAP計畫公務目的相關,竟由林姓科員將相關發票黏貼於宜蘭縣政府消防局支出憑證黏貼存單上,並上簽呈由徐松奕、張姓科長准簽後進行核銷,導致會計室承辦人員因而陷於錯誤,未追討應繳回的餘額3萬多元,以此方式使徐松奕、賴姓科員將依規定無法報銷的私人餐敘及私購酒水費用,納入公務餐敘支出費用項目中核銷。
檢方認為,徐松奕、張姓科長、林姓與賴姓科員,都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依法起訴;餐廳業者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部分,另為緩起訴處分。(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