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42秒「狂開13張罰單」!台中駕駛傻眼 警局長:將請示中央

  • 記者羅一心攝影陳奇君,江俊彥
  • 發佈時間:2026.08.27 18:1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7 18:11
短短42秒「狂開13張罰單」!台中駕駛傻眼 警局長:將請示中央(圖/TVBS)

短短42秒「狂開13張罰單」!台中駕駛傻眼 警局長:將請示中央(圖/TVBS)

台中市有民眾駕車行經霧峰區路段,短短42秒內竟收到13張違規罰單,引發開罰比例是否過當的爭議。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表示,因車主有跨越雙黃線的持續違規行為,將就開罰依據及是否違反比例原則請示中央。

短短42秒「狂開13張罰單」!台中駕駛傻眼 警局長:將請示中央(圖/TVBS)
短短42秒「狂開13張罰單」!台中駕駛傻眼 警局長:將請示中央(圖/TVBS)

台灣民眾黨籍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在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中指出,接獲民眾陳情,該民眾於7月30日上午11時44分駕車行經霧峰區錦州路、美群路、峰堤路,約800公尺的距離內,因違規42秒被開了13張罰單,直到20天後收到罰單才知道自己違規。

江和樹說明,從罰單照片中可見,行經路段為8公尺寬的雙向車道,車輛確實有跨越雙黃線的情形,但部分路段路旁有停車,或是因閃避機車而跨線。

針對此案,吳敬田表示,經檢視檢舉畫面,車主確實有跨越雙黃線的持續違規行為。他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3項規定,超過6分鐘或是超越另一個路口可連續開單。然而,對於路口與巷口在條文用字上的認定,以及42秒內開出13張罰單是否適當,將請示警政署,確認開罰依據以及是否違反比例原則。

台中市警察局補充說明,這13張罰單中,有6張是未打方向燈,另外7張則是跨越雙黃線。警方強調,依據裁罰細則規定,若駕駛人是因不得已狀況而違規,將把開罰改為勸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