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借不到錢「心生怨懟」2度縱火燒工廠 下場慘了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8.26 11:5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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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6.08.26 11:5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6 11:50
嘉義縣太保市發生一起連續縱火案。(圖/TVBS)
嘉義縣太保市發生一起連續縱火案。一名37歲陳姓男子疑因向當地一間工廠業者借錢遭拒,竟心生怨懟,今年8月短短三天內,兩度持殺蟲劑與機車汽油精前往工廠點火洩憤。警方獲報後於東石鄉將陳男逮捕歸案,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起訴。
借不到錢「心生怨懟」火燒工廠
根據檢警調查,陳男因向太保市前潭里某工廠的陳姓業者借貸不成,雙方發生糾紛。8月5日晚間10時53分許,陳男趁夜前往該工廠,持殺蟲劑朝辦公室內的辦公桌噴灑,隨後以打火機點燃。火勢引燃後延燒至桌上電腦等物品,並造成部分地板及鐵皮牆面燻黑。
怎料,陳男仍未罷休,8月7日下午6時8分許,再度前往工廠。當時工廠內尚有人員在場,陳男竟不顧他人生命安全,持機車汽油精朝工廠鐵捲門外的木板及雜物潑灑,並再次使用殺蟲劑噴罐配合打火機點燃火勢。此次縱火導致鐵捲門等物品燒燬碳化,地面亦被燻黑。
兩次縱火 陳男下場慘
轄區警方獲報後迅速展開追查,鎖定陳男行蹤,並於隔日(8日)在嘉義縣東石鄉順利將其逮捕到案。陳男在警詢及檢方偵查期間,對兩次縱火犯行皆坦承不諱。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審理後認為,陳男8月5日的行為涉犯「放火燒燬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而8月7日工廠內有人員時的縱火行為,則涉犯「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未遂罪」。由於兩次犯行罪名不同,檢方依法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