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租屋處大改成「淫窟」被抄!新北房東氣炸 房客賠大了
- 記者:蕭沁梅|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8.22 17:5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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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時間:2026.08.22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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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達志影像)
新北市一名男子小夫(化名)2024年5月承租某2樓房屋,月租4萬2000元,租期3年,但期間卻將屋內非法改為色情應召站且拖欠租金,最終被警方查獲,房東也因此於去年11月終止租約,並提告求償。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最終判決小夫須賠償房東10萬2876元,並自去年11月起每月給付4萬2000元的違約金。
欠租金還大改成「淫窟」 新北惡房客下場曝光
判決指出,小夫於2024年5月與房東簽訂租賃契約,承租新北市某2樓房屋,月租金4萬2000元,租期3年。合約明定不得違法使用,但小夫仍將屋內大幅裝潢隔間,改造成性交易場所,後來遭警方查獲,且還積欠兩個月的租金。
事後,房東於去年11月寄出存證信函終止租約,小夫雖隨即搬離,卻未將房屋恢復原狀,裝潢隔間未拆,且房屋遭斷電、未進行點交,房東見狀向法院請求小夫遷讓房屋,並索賠拆除清運費14萬3000元、復電費1萬9876元,以及每月8萬4000元的違約金。
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小夫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法官依據警方通知書、拆除工程估價單及台電收費表等證據,認定房東主張成立。扣除小夫已繳納的6萬元押租金,判決他須賠償10萬2876元,並自去年11月起每月支付4萬2000元違約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