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追「2300萬教育基金」!律師揭4關鍵:這情況恐涉侵占

  • 編輯李南燕責任編輯黃宇辰
  • 發佈時間:2026.08.21 19:4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21 19:41
陳幸妤日前喊話前夫趙建銘「把2300萬孩子教育基金還回來」,引爆討論話題。(圖/TVBS資料照)

陳幸妤日前喊話前夫趙建銘「把2300萬孩子教育基金還回來」,引爆討論話題。(圖/TVBS資料照)

前第一千金陳幸妤日前隔空喊話前夫趙建銘「把2300萬孩子教育基金還回來」,引爆討論話題。律師蘇家宏表示,如果帳戶、印鑑與管理權沒有事先說清楚,最初父母原本的愛,可能演變成親子對簿公堂的劇碼!

根據媒體報導,陳幸妤說明2300萬元的子女教育費本來是分別存在3位子女名下帳戶,但後來又被趙建銘轉走,當時他說服陳幸妤的理由是「為子女投資」。目前這筆錢的流向因為只有陳幸妤單方面說法,趙建銘以雙方「簽訂離婚協議保密條款」為由,未直接回應,外界無從得知真相。

錢是誰的?誰可以管理?律師說分明

蘇家宏以近期媒體熱議,陳幸妤喊話趙建銘把挪用子女教育基金去投資的2300萬元還回來之事件,提醒民眾,「錢是誰的」以及「誰可以管理」,是處理這筆錢的2大核心議題。目前暫不評論家務事誰對誰錯,但陳趙事件提醒所有父母一件很重要的事:如果帳戶、印鑑、管理權沒有事先說清楚,父母對子女的愛也可能變成一筆「糊塗帳」。

為避免不必要的紛爭,一般大眾在決定要為孩子存下教育基金時,蘇家宏提醒要注意4件事:

1.帳戶最好專戶專用

蘇家宏指出,若父母將財產贈與孩子並存入孩子名下,所有權原則上就屬於孩子,即使孩子當時尚未成年,父母也只是依法代管,並非因此取得財產所有權。因此,第一個重點是帳戶最好專戶專用。若是給孩子的教育基金,應使用孩子自己的帳戶;若父母代為管理,也應清楚區分管理與所有權。

蘇家宏說,給孩子的錢或投資,務必使用「孩子自己的帳戶」。如果代管的父母私自把錢轉入自己戶頭花用殆盡且未用於孩子,未來若被提告「刑事侵占」,恐面臨刑責風險。

2.事先討論好孩子滿18歲後的管理權

蘇家宏說,孩子成年後具有完整法律權利,可以直接向銀行調閱帳戶明細、變更印鑑與密碼等。若父母仍持續代管,最好確認當初是否曾經約定相關條件。

3.設定「附負擔贈與」可避免孩子濫用教育基金

如果父母擔心孩子成年後一下子把錢花光,可考慮「附負擔贈與」,在贈與時以書面約定管理期限及相關條件,例如約定:「由媽媽代管至孩子滿 30 歲,若私自動用則撤銷贈與並收回款項」。若原本只是單純贈與、沒有相關約定,孩子成年後要求接管帳戶,代管方在法律上可能難以拒絕。

4.交付子女教育信託

蘇家宏說,可透過信託銀行管理教育基金,依約定定期支付孩子學費、生活費等,讓教育基金「專款專用」,可保障孩子受教權,也不怕資產被輕易揮霍。

至於已經成年的子女想拿回父母代管的帳戶該怎麼做?蘇家宏建議,先溝通,再處理。可以先向父母表達希望學習獨立理財,並感謝父母多年來的照顧;若父母不願交還且沒有合法理由,如果是子女自己名下的帳戶,只要本人帶齊身分證正本與新的印章前往銀行或金融機構,即可辦理印鑑變更、掛失更換密碼及申請網銀權限,即時拿回帳戶的控制權。

同時,子女也能調閱自己名下的帳戶過去幾年的完整歷史交易明細,清楚了解資金的進出軌跡。

如果子女一查自己名下的帳戶,發現帳戶出現異常提款或轉帳,蘇家宏建議,不要立即認定父母違法,應先給予說明機會;若涉及重大爭議,則應注意相關法律程序與時效。

蘇家宏強調,給孩子錢是愛,把所有權、管理權與使用方式說清楚,則是父母留給孩子更重要的智慧。

◎ 諮詢專家/蘇家宏律師

原文請見:陳幸妤喊趙建銘「快還2300萬教育基金」恐是糊塗帳?律師:事先有沒有做4件事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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