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私下和解小心吃虧!少「報警」保險拒賠 自撞也要做

  • 記者何思諭攝影高子堯
  • 發佈時間:2026.08.10 17:4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0 17:42
車禍發生當下,路過的熱心民眾,多數會幫忙報警。(圖/TVBS)

車禍發生當下,路過的熱心民眾,多數會幫忙報警。(圖/TVBS)

發生車禍時,部分民眾認為事故不嚴重,雙方和解後便離開現場,然而保險業務員提醒,若事後想申請理賠,必須持有警方開立的報案三聯單才能順利出險,即使是自撞事故也應報警處理,以避免後續產生爭議。

(圖/TVBS)
車禍發生當下,路過的熱心民眾,多數會幫忙報警。(圖/TVBS)(圖/TVBS)

在大馬路口,車禍事故時有所聞,車輛迴轉時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瞬間車殼噴飛、碎片散落滿地,騎士也全身多處擦挫傷。有時雙方當事人來不及報警,或正處於受傷、受困狀態,不少熱心民眾路過時會主動幫忙報案。然而若車禍發生後未報案,選擇私下協調,雖然並非不可行,卻經常引發糾紛,甚至想申請理賠也無法順利進行。非當事保險業務員表示,保險公司是以三聯單作為依據,根據車禍雙方的肇責比例,評判究竟是誰的問題較大,或是由誰負全責。有些人遇到車禍,當下覺得沒事,隔天卻突然發現多處疼痛、疑似受傷;又或是雙方原本談好私下和解,事後卻又想申請保險理賠。只要當下沒有請警察到場開立證明,想要出險絕對有困難。

車禍沒報警 保險員:恐難理賠

該業務員強調,別以為只有車碰車才需要報案,即使是自撞事故也一樣不能省略這個步驟。他進一步說明,並非自撞沒有傷害到別人,可能只是撞到一個電線桿,車子受損後就不報警、直接去做理賠,這樣是沒辦法的,還是得進行報警的動作。車禍報警並非不相信對方,而是要透過公權力留下最客觀的第三方證據。不論事故嚴重程度如何,民眾仍應留在現場報警處理,以減少後續可能產生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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