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開車門擊落單車婦!駕駛急載送醫、給醫藥費 「少這動作」恐挨罰9千元
- 記者:江昀蔓|攝影:陳儒桓
- 發佈時間:2026.08.10 22:1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0 22:19
- 記者:江昀蔓|攝影:陳儒桓
- 發佈時間:2026.08.10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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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泰山區日前發生一起開車門撞傷單車騎士的事故,60歲劉姓駕駛雖第一時間將傷者送醫並給予3千元醫藥費,卻因未報警處理,恐面臨3千元至9千元罰鍰。律師徐菀蔚指出,駕駛全程積極救護較難構成肇事逃逸罪,但建議雙方應簽署書面和解書以保障權益。

開門擊落單車婦 駕駛載送醫 未報警恐挨罰
這起事故發生在新北市泰山區明志路巷弄內,當時62歲蘇姓婦人騎著單車靠路邊往前直行,路旁停放的轎車駕駛卻突然打開車門,當場撞上單車騎士,造成婦人倒地受傷。劉姓駕駛發現狀況後,隨即下車查看傷勢,擔心婦人傷勢有危險,先將她攙扶到旁邊,再帶她上車火速載往醫院治療,並給予3千元醫藥費。然而整個過程中,雙方都沒有報警處理。
事後家屬報警表示,蘇姓婦人不僅頭骨骨裂,眼部、胸口也有瘀青,腳踝同樣受傷。警方指出,儘管駕駛有協助載送傷者就醫,但未報警仍不符合程序,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可開罰3千元至9千元罰鍰。
針對此案,律師徐菀蔚表示,駕駛全程積極救護,沒有逃避責任的意思,通常較難成立刑事的肇事逃逸罪。徐菀蔚進一步說明,如果雙方願以和解方式處理,並不需要警方在場,但建議簽署書面和解書,清楚記載賠償範圍及是否撤回過失傷害告訴。
專家提醒,遇上類似狀況時,雙方最好留下紙本的和解書,才能避免後續因認知不同而引發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