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提嬰屍報案遭聲押 法官認無滅證「裁定請回」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09 20: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9 20:51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8.09 20:5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9 20:51
北市鄒姓女大生到殯儀館。(圖/TVBS)
台北市文山區19歲鄒姓女大生一週前在家獨自產子卻夭折,拖到昨天才向警方報案。今(9)日相驗後,檢察官依殺人罪嫌疑重大,有煙滅證據之虞聲押鄒姓女大生。台北地院認為,鄒女沒有滅證,裁定請回。北檢表示,待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抗告。
法院裁定指出,鄒女對客觀事實均承認,對是否具有殺人的主觀犯意部分陳述意見,辯護人也為她答辯;檢察官主張,鄒女涉犯殺人重罪,且有藏匿屍體涉有湮滅事證之虞。
女大生自首坦承經過 法官:無羈押原因與必要
法官依鄒女供述及相關證據,足認殺人犯罪嫌疑重大,考量她年紀尚輕及家庭經濟狀況等情狀,以及參酌本案是她主動到派出所自首,並攜帶嬰兒遺體等犯罪事證供檢警偵辦,已在歷次訊問中就相關犯罪經過供述在卷,難認她有何滅證之虞,認定無羈押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