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博小火車煞車失靈暴衝撞死老翁 肇事司機遭起底竟是海軍人員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07 10:41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7 10:41
綠色博覽會遊園車失控翻覆釀1死1傷。(圖/TVBS)

綠色博覽會遊園車失控翻覆釀1死1傷。(圖/TVBS)

宜蘭綠色博覽會去年4月4日發生一起嚴重事故,45歲陳姓男子駕駛無軌電動遊園小火車載送遊客,在返回充電站的下坡路段時,因煞車油嚴重不足導致車輛失控暴衝。小火車直接撞擊一對老夫妻,導致78歲游姓老翁被捲入車底當場死亡,同行的妻子則手部骨折。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4年;吳姓負責人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駕駛、負責人遭起訴

檢方調查發現,陳姓男子正職為海軍蘇支部雇員,不僅毫無駕駛小火車的經驗與緊急狀況應變訓練,亦不具備車輛維修能力;而負責綠博園區遊園車業務的吳姓負責人,則對車輛檢修管理鬆散懈怠,且未對雇員落實完整安全教育訓練。檢方偵結後依過失致死罪將陳男與吳男提起公訴,並在起訴書中建請主管機關研議訂定相關遊園車輛規範。

駕駛認罪和解緩刑4年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法官認為陳男欠缺駕駛經驗與訓練,未發現車輛漏油,且事發時未做出適切應變,造成被害人殞命與家屬天人永隔。惟考量陳男認罪且無前科,已與死者家屬達成調解並履行賠償內容,獲得家屬同意給予緩刑;兼衡其需扶養4名未成年子女等生活狀況,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4年;吳姓負責人則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

檢方認量刑過輕上訴

檢察官認為陳男部分量刑過輕提起上訴。二審法官審理後指出,陳男已坦承犯行並履行調解內容,獲得死者家屬諒解與同意緩刑,經此偵審程序應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認為原審量刑適當且符合法律規定,因此裁定駁回檢方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