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騎士停紅燈遭追撞「韌帶撕裂」 控警引導和解不做筆錄

  • 記者廖玲瑄、蘇泰盈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8.05 18:1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5 18:10
女騎士停紅燈遭追撞「韌帶撕裂」 控警引導和解不做筆錄(圖/TVBS)

女騎士停紅燈遭追撞「韌帶撕裂」 控警引導和解不做筆錄(圖/TVBS)

台中市西區日前發生一起機車追撞事故,一名女騎士在台灣大道二段停等紅燈時,遭後方另一名女騎士追撞,導致人車倒地。事後被撞女子就醫發現韌帶撕裂傷,將事件經過發布網路,質疑警方處理程序不當,引發關注。

女騎士停紅燈遭追撞「韌帶撕裂」 控警引導和解不做筆錄(圖/TVBS)
女騎士停紅燈遭追撞「韌帶撕裂」 控警引導和解不做筆錄(圖/TVBS)

事故發生於6月26日中午12點,地點位於台中西區台灣大道二段。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一名女騎士頂著烈陽停等紅燈,遭後方另一名女騎士追撞,女騎士向前滑行後人車倒地,附近民眾見狀紛紛上前協助,被撞騎士隨即報警處理。

員警到場後實施酒測,接著請雙方上警車製作筆錄。然而,被撞女子的家人指控員警引導和解、不做筆錄。當事人表示,員警告知她無肇責,若對方不追究就不用製作筆錄,但她堅持要做,對方卻回應不知道做筆錄的意義在哪。

由於女子當下並無明顯外傷,也未提及腳部不適,加上雙方在員警到場前已達成和解,員警便依照A3車禍類別處理。然而,女子事後就醫檢查,發現韌帶撕裂傷,隨即改報A2車禍,並將整起事件經過發布網路,質疑警方處理車禍不符合規定。

針對此事,交通分隊分隊長周恩如說明,雙方分別於12時35分及12時43分在A3類道路交通事故調查紀錄表上簽名,表示願意自行和解,全案均依相關規定處置。

根據現行規定,A3車禍若當場達成和解,通常不會進行筆錄。提醒民眾發生車禍時,若有任何問題或身體不適,務必當場立即提出,才能保障自身權益,避免衍生更多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