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毒販剛獲釋又製毒藏槍彈!廢液還隨意丟山區 重判8年2月
- 記者:沈建邦
- 發佈時間:2026.08.05 10: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5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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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05 10:36
新竹男出獄後又持槍製毒,被判8年2月。(圖/AI協作)
新竹一名戴姓男子先前因販賣、製造毒品及非法持有槍砲等案遭重判10年,於2023年8月審理期間獲釋後仍不知悔改。戴男於同年12月起承租新竹縣新豐鄉房屋作為製毒場所,持續製造三級毒品MDMC成品,還持有槍管及上百顆子彈,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合計判刑8年2月,全案可上訴。
擁槍自重且毒廢液棄置山區
除了製毒外,戴男還向網路模型玩具商家購得已貫通的金屬槍管5支、具殺傷力之子彈110顆以及模擬槍1支,擁槍自重已對社會治安造成危險。戴男更於2024年6月委託張男開車,將製造毒品過程中產生的10桶廢溶液載運至新竹縣郊區土地任意棄置,嚴重破壞環境生態。
數罪併罰重判8年2月
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審酌戴男前科累累,獲釋後竟再度違法製毒、持有槍砲零件並污染環境,漠視法治。法官最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第三級毒品罪判處戴男6年徒刑、《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槍砲主要組成零件罪判刑1年,以及《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清理廢棄物罪判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