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人夫隱婚偷吃小三!協商分手還繼續同居 元配氣炸怒告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6.08.01 09:57
- 記者:曾健銘
- 發佈時間:2026.08.01 09:57
桃園人夫發展婚外情,協商離婚期間還與小三同住,讓元配憤而提告。(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桃園1名人妻指控丈夫阿傑(化名)與女子小花(化名)發生婚外情,雙方協商分手時,阿傑竟然還持續跟小三同住,讓元配憤而提告並求償50萬元。全案審理時,小花辯稱僅將房間出租給阿傑,2人僅是「房東房客」關係,並無不當行為,但未獲法官採信,最終判小花須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人夫發展婚外情被抓包 協議分手期間仍跟小三同居
判決指出,桃園市1名人夫阿傑與妻子結縭超過20年,2024年2月間,阿傑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花,兩人打得火熱,火速發展成婚外情,沒想到阿傑隱婚一事曝光之後,雙方協商分手,不料兩人卻繼續同居,元配發現後氣炸怒告並求償5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花辯稱剛結識阿傑時,對方隱瞞婚姻狀態,自己毫不知情,直到2024年9月得知阿傑早有家庭,當場就提出分手,雖然兩人仍同住屋簷下,但她堅稱兩人僅為房東房客,分別住在不同房間,並無親密關係。
法官審理時,檢視雙方租約發現,小花於2025年3月申辦給阿傑的手機門號卻出現在2024年12月的房屋租約上,時序明顯不合。雖然小花稱舊契約已銷毀,且雙方有重新擬約,卻未能提出佐證資料。
此外,阿傑先否認與小花交往,後來又坦承「曾有一段時間是伴侶關係」。證詞反覆,可信度存疑。法官認為,小花以自己名義協助阿傑辦理機車貸款及手機門號,兩人呈現「同居共財」狀態,最終判小花須賠償元配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