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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少徹夜狂歡酒駕 撞死人50萬交保


發佈時間:2012/12/08 21: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7日清晨,台北市環河快速道路發生死亡車禍,肇事的張姓男大生,酒測值高達1.04,他清晨5點從新店駕駛新買的賓士轎車,要開車送酒店小姐回家,經環河快速道路,追撞小貨車,造成1死3傷的意外,張姓男大生供稱他從深夜喝酒狂歡,到天亮以為酒醒了,但還是發生意外,移送地檢署,檢方諭令50萬交保候傳。

家人拿出50萬現金,保釋撞死人的富少張凱惟,紗布緊緊包住頭,還戴著口罩,除了道歉,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張凱惟:「對不起大家,對不起所有關心過我的人。」

酒醒之後,他知道事情嚴重性,案發當時,現場一片混亂。救護人員:「你坐著不要怕,我們推你下去就好了。」粘性女子:「不要。」

酒店小姐慌了,啜泣、發抖,小貨車面目全非,車上3人1死2傷,張凱惟駕駛的賓士也撞得半毀,他自己則滿臉是血,送醫急救,酒測值高達1.04。

今年就讀大學四年級的張凱惟,凌晨1點,先帶酒店小姐到夜店喝酒狂歡,結束送朋友回家,再開車上環河快速道路,送小姐回林森北路的住處,行經水源快速道路時,竟然近百公里的速度,追撞前方車輛,小貨車失控打滑,車內的73歲曾姓男子當場被拋出車外,摔落7米高的道路上,送醫後宣告不治。

2台車、1死3傷,張姓少年是德明科大的學生,臉書有很多出去玩的照片,喝酒、摟女孩,父親從事營造業,家裡有錢,連新店區衛生所的地都是他們家捐的,現在酒駕肇事,好像葉少爺的翻版。張姓富少親友:「年輕人嘛,就比較愛玩,但也是要看玩到什麼程度啦。」

年輕愛玩,卻奪走別人性命,雖然酒駕致人於死的刑責修法加重,最高可以處10年以下,不過還沒三讀通過,所以還是適用舊法,最高可處7年徒刑,張少爺接下來還得面臨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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