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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債各自還 擬銀行不得逼代償

記者 王柔婷 / 攝影 趙立 高雄 報導
發佈時間:2012/11/23 21:5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惡法害人嗎?有民眾控訴,太太婚前負債,2人結婚後,自己努力買下的房子卻被債權人向法院申請對分財產,無形中變成另一半的保人,辛苦打拚買的房子還差點被拍賣,這樣的情況,全台類似案件高達5千多件,讓受害的民眾苦不堪言,直說法令不保障人權,對此立法院昨天初審通過,刪除法令,還能溯及既往,讓夫妻不再因為另一半得被迫背負沉重債務。

集團結婚,準新人穿著婚紗、西裝,甜蜜接受親友祝福,只是婚後雙方財產有聯合制跟分別制2種選擇,但不是每對夫妻都有行使這種權益,卻成了債權人跟金融機構取巧逼債的漏洞。律師張清雄:「銀行或者是資產管理公司,竟然可以介入夫或妻,他們到底要採取什麼樣的財產制,他們可以去主動申請說,把他們申請成分別財產制,這是很奇怪的事情。」

像是嘉義這名張太太,丈夫去世前留下600多萬債務,整本帳冊寫滿欠錢借條,幸好債主願意讓她分期,但不是每個人這麼好運,有夫妻結婚前另一半負債,金融機構或是債權人就鑽法律漏洞,利用民法1011條規定先分別2人財產,才用1031條之1的規定,以負債配偶債權人的身分請求分配2人婚後財產,房子被法拍或是被迫承接另一半的債務,全台類似案件高達5千多件,民怨四起,讓立法院22日初審通過要刪除法令。

民眾:「我覺得這樣是非常不合理的。」民眾:「如果說壞的一面來講的話,以後每個人(銀行)借錢會更難借。」

修正後新法,債權人不得再向配偶追債,還能溯及既往,可適用的新法最快年底公告施行,可望讓夫債妻還或是妻債夫還的不合理情況,獲得改善。

#財產#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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