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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不來電」有關係 警認定電玩標準

記者 黃詩琪 / 攝影 王華麟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3/01 17:5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亂抓賭博電玩,民怨反彈,警政署緊急開了記者會,解釋賭博電玩的定義,簡單的說,電玩標準就在於機台有沒有插電,但是昨天警方才將雜貨店老闆娘的口香糖機查扣,現在又改口說,這不算賭博電玩,到底警察抓的標準在哪,說了半天,大家還是一頭霧水。

賭博電玩,到底什麼該抓,什麼不該抓,警政署給了這樣的答案。

警政署行政組長陳連禎:「用電、用電子,用電腦,會產生畫面有圖案的,具有賭博行為,就算電子遊戲機。」

範圍這麼籠統,誰聽的懂,簡單來說,舉凡撈魚、射氣球、空氣槍、套圈圈,這些沒插電的,暫時性娛樂,通通不會抓,但是推推樂、彈珠機、小瑪莉,有插電,而且是公開僥倖心態,不成比例的兌獎,就算賭博行為,但警察查扣的口香糖遊戲機,賭金只有8元,用2元換一條口香糖,算什麼僥倖心態。

警政署行政組長陳連禎:「如果是純粹娛樂讓你一下子,滿足好奇心和遊戲規則,基本上這就不算賭博。」

轄區員警把人抓到警局,警政署現在才說口香糖機不算賭博電玩?到底標準在哪?反正內政部下令,寧可錯抓也不要錯放。

警政署行政組長陳連禎:「凡事從小做起,不放過小的過錯,因為大的犯罪是從小的錯誤,從輕微犯罪來做起。」

要抓也要有個準,如果每個玩遊戲的都說我是來娛樂的,那麼該抓還是不抓,規則不清不楚,大家要何去何從。

#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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