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新竹內灣玩,很多人都會買野薑花粽來吃,不過您注意到上面有個大嬸婆的商標嗎?但這個內灣特有的商標,最近傳出在其他超商也買的到,據了解,是創作大嬸婆商標的漫畫家劉興欽老師,已經把商標權賣給別人,這讓內灣店家很生氣,說一定要把大嬸婆留在內灣。
這是人頭偶的大嬸婆,這是招牌上的大嬸婆,這是店家裡頭的大嬸婆。開心親切的笑容,眼睛都瞇了起來,這就是新竹內灣店家的寫照。
您瞧,大嬸婆笑起來的樣子是不是跟內灣店家包粽子的婆婆媽媽們,一模一樣呢!內灣商家代表彭瑞雲:「大嬸婆跟我們內灣的阿婆很像,她們那種粗獷那種直接的個性,真的是內灣的表徵!」
不過,大嬸婆的作者最近卻把肖像權又賣給超商,大量生產類似商品來掠奪市場,這讓內灣店家是既生氣又難過。內灣商家代表彭瑞雲:「我們覺得很無奈,最主要品質差了很大!」
幾年前知名漫畫家劉興欽把大嬸婆象徵性的以1元,提供給內灣店家使用,經過4年多的苦心經營,內灣店家讓大嬸婆從野薑花粽重新活了過來,也成為內灣的最佳代言人。
內灣的大嬸婆們不希望手工的野薑花粽被大量生產的機器化商品給取代,不過這份感情,卻無法被劉興欽的認同。漫畫家劉興欽:「如果內灣可以大量生產,外銷到美國,我也可以給內灣。」
儘管大嬸婆們拿出100萬的私房錢,希望把肖像留在內灣,但劉興欽堅持不拿錢,只希望大量生產讓更多人能享用,大嬸婆的商標權牽扯到文化意義和商業利益,該怎麼衡量,恐怕還有的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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