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禿鷹案下午再開庭,第3度傳喚證人聯合報記者高年億,檢察官用盡方法,詢問消息來源是否來自金檢局,或是調查局,希望用刪除法找到答案,但高年億只說消息來源不止一個,拒絕透露,法院因而第3度裁罰3萬,不過也認為沒有再傳高年億的必要,爭議暫時告一段落。
禿鷹案第3次傳喚聯合報記者高年億,法庭上有種掀底牌的對決氣氛;檢察官花了1個小時,還拿劉邦友血案為例。
說如果記者是兇殺案唯一證人,是否可以拒絕作證?結果被告李進誠跳起來說,根本是在影射禿鷹案,情緒激動,高年億則說,報導和作證是不相干的兩回事,高年億堅持立場,不透露消息來源,檢察官換個方式問,希望以刪除法,找出答案。
是誰給的消息?調查局北機組?高檢署查黑中心?還是金檢局?高年億說,這些地方他都有朋友,但從沒看過勁永案簽呈文件,消息來源不只一個。
連續第3天追問,問不出個所以然,蒞庭司法官嘴裡說尊重新聞倫理,但還是以高年億迴避問題,無正當理由拒絕作證,第3次裁罰3萬。地方法院發言人劉壽嵩:「應該尊重司法體制,可以提出抗告,甚至抗告,結果確定後,可聲請大法官解釋,對台灣司法史和新聞史,都是件好的事。」
別人是作證有錢領,高年億出庭3天,一共罰了9萬,但檢察官盡力了、無奈地說沒有再傳他的必要,新聞和司法的正面衝撞,暫時告一段落,但爭議恐怕還沒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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