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廣告女演員王小姐,上個月騎機車行經南港路二段,一輛台灣銀行的公務車,從停車場出來後,疑似闖紅燈撞倒機車,造成王小姐胸部挫傷,必須暫停工作。當時傷者父親向警方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肇事責任,但遭到拒絕,事後他自行蒐證,並懷疑員警想吃案。
下午1點45分,一輛黃色計程車,從畫面上呼嘯而過,下1秒鐘,王小姐穿著粉紅色雨衣,騎著機車,從左邊一路往右邊,但才到路口,就被一輛箱型車撞倒,人差點昏過去。
傷患王小姐:「還沒有接近路段,的中間時候,就看到那部車,有點要跑出來,後來又到路中間 ,因為前面是綠燈,所以我想要過去。」
意外發生後,王小姐的父親向警方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釐清肇事責任,但卻得到這樣的答案。傷患父親王先生:「警察跟我講說沒有監視器,我就到處找一下,我就發現有3支監視器,可以照到現場,總共有8支但是,3支可以照到,我就要求警員可不可以,保留3支的錄影存證。」
為了幫女兒討公道,王先生重回現場,找到監視器,並發現當時,有機車騎士看見女兒出車禍,還下車扶她起來,後面追上來的公車,也停在她旁邊,推測當時應該是綠燈,但肇事駕駛,不承認闖紅燈撞,還打算要員警吃案,面對指控,駕駛全盤否認。
台灣銀行公務車駕駛林先生:「是他女兒闖紅燈,撞到我,不是我撞到她,因為我們那邊是(停車場)出口。」
王小姐平時半工半讀,但因為這起車禍,接拍的廣告也因此暫停,現在她要蒐集所有證據,向對方討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