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傳喚李泰安,為了隱密,把偵訊地點改在保五總隊,移送過程,偵防車沿途橫衝直撞,集體狂飆,違規超速之外,還不斷闖紅燈。
李泰安從地檢署移送保五偵訊,偵防車沿途橫衝直撞,路口的紅燈,他們全不當一回事。
這還不打緊,至少4輛以上的偵防車,竟然當著所有駕駛人的面前,集體連闖了兩個紅燈。
移送李泰安,真的有那麼急嗎?他們沿途狂飆,就連110的時速也追不上,但是,明明時速限制才60公里,交通號誌,對他們來說,一點也起不了作用。
闖紅燈、超車、超速通通來,從地檢署到仁武保五總隊,近20公里的路程,在不塞車的情況下,依正常速度行駛,至少也要25分,偵防車竟然只花了15分鐘,差不多只有一半的時間,就把李泰安送到了。
記者:「沿途不是闖紅燈而已,全部都超速,長官為什麼要闖紅燈。」
執法人員在眾目睽睽下,公然違規,眾人質疑,他們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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