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泰安的委任律師吳漢成,今天接到李泰安的羈押裁定書,法院以涉及殺人,公共危險,詐欺未遂,勾串共犯等四個罪名羈押李泰安.讓吳漢成相當感慨,他說上一回沒準備好,李泰安能當庭釋回,這次有萬全準備,李泰安卻被當庭羈押,讓他很不能接受,所以寫了17頁的理由向高分院提出抗告。
回台東的火車上,沒有李泰安,讓律師吳漢成,很感慨。李泰安委任律師吳漢成:「上次好像覺得就是說,可能會被羈押,那這一次攻防過程當中,我覺得我們還充滿信心,沒想到出來的結果是這樣,我們也很驚訝。」
雖然吳漢成在出發前就說過,要做最壞的打算,以及最好的準備,但李泰安被裁定羈押,還是讓吳漢成大感意外,不過吳漢成立刻提出一份厚達17頁的「抗告書」來和檢方力拼。
吳漢成:「檢察官提出來的,法庭上來不及用言語表達,我們用書面趕快做,鉅細靡遺地把它寫出來,那麼可是裁定出來的內容,未必跟我們當時看的情況,是有差別的,所以我們認為要再補第二份。」
今天吳漢成接到了法院寄來的裁定書,寫明了檢方羈押李泰安的四大理由,分別是企圖殺害陳氏紅琛的殺人罪,以及製造列車翻覆的公共危險罪,另外還有詐領保險金的詐欺未遂和勾串共犯等四項罪名,針對這四大理由,吳漢成說他還要補強說明,和檢方周旋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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