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出軌案,檢警確認,監視器拍到的紅色奧迪,跟證人看到停在翻車現場的是同一部,也跟李雙全的座車特徵一模一樣,補強這項證物,法官才聲押李泰安,專案小組因此大膽假設,李泰安開車到案發現場,破壞鐵軌後,趁兵荒馬亂之際進入火車內。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李泰安的身影和李泰安的車。
一名汽修廠老闆向警方指證,翻車前30分鐘,晚上9點10分,他看到一輛紅色奧迪,停在翻車的台一線上,因為車上沒人,以為故障所以特別看了一下,也就記住了車子特徵。
結果跟警方從監視器發現,晚上9點30分經過楓港路口的紅色奧迪,一模一樣。
第一,兩部車同款;第二,車牌一樣;第三,車子右前輪沒有框蓋,但右後輪有框蓋,兩車比對符合,專案小組立刻前往李泰安家,發現跟李泰安的座車不謀而合,加上,監視器也拍到疑似李泰安身影,因此檢警拼湊犯案過程。
大膽假設,李泰安開紅色奧迪,到台一線下等,因為莒光號之前,有一輛自強號經過,等自強號走完,他立刻爬上駁坎,拆除魚尾板和彈簧扣夾,搞軌後李泰安極可能留在現場,等莒光號翻覆,兵荒馬亂進入火車內,做出自己也搭上同一班列車的假象。而這個時候,紅色奧迪車被拍到出現在楓港,所以檢警研判,還有另外的共犯在李泰安搞軌同時把車開回台東,讓證據消失。
檢警補強兩項關鍵證物,押了李泰安,現在他們要小心求證的是,破壞鐵軌與殺人的關連,搞軌目的極可能就是謀財害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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