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禿鷹案/遭判10年重刑 李進誠:震驚失望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07:06

股市禿鷹案宣判,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依圖利和洩密罪,重判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不過晚間李進誠出面喊冤,強調自己無罪,說整起事件,是有心人刻意操作,這不是法律宣判,根本就是政治宣判。</p>

前金管會檢查局長李進誠(2005.11.29):「我沒有洩密也沒有圖利他人,我出身司法官,我相信司法會給我一個公正裁判。」

這是股市禿鷹案爆發後,李進誠接受媒體採訪時,所說的話,自己一再保證,絕對沒有涉及不法,不過5日下午,在聽到被法院判刑10年的消息後,他還是一樣大聲喊冤。

李進誠:「法院今天用洩密圖利罪,判我10年徒刑,我非常震驚也很失望,對於法院判決羅列的理由,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面對當前的整個氛圍,我覺得這不是一個法律判決,我認為這是一個政治判決。」

李進誠說,他根本沒有接受業者招待喝花酒,對於檢調單位在他的住家查到一張要給股市大戶林明達的紙條,他強調這是有人惡意栽贓。他還透露,檢調人員再偵辦股市禿鷹時,有人還放話,要他下台就沒事。李進誠:「當他們辦了這個案子之後,當初是要逼我下臺,他們希望我辭掉就不辦了,後來發現金管會異常的挺我,於是他們下的力越來越重。」

李進誠表示,檢方起訴求刑8年,而法院卻重判他10年,對此他不能接受,一定會上訴到底。</p>

◎畫面來源:年代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