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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大台北地區犯下多起性侵案的「攔路之狼」邱順明,去年4月份因為服刑滿6年出獄,原本應該固定向警方報到,卻在今年5月再次失聯,這5個月時間,攔路之狼再次對婦女伸出狼爪,遭到警方通緝,凌晨終於在花蓮壽豐鄉落網,晚間被移送到台中地檢署,依加重妨害性自主的罪名,聲請羈押。
記者:「你這段時間去那裡了?為什麼不去報到?」攔路之狼邱順明:「…。」
攔路之狼邱順明,被押解到台中地檢署偵訊,走下警車時,上銬的雙手始終不肯配合,緊抓著大外套遮臉,似乎不想再讓自己的長相在媒體曝光。員警VS.邱順明:「手給我、手給我。」
邱順明從92年起,在大台北地區假借問路之名,連續多次性侵落單婦女,被稱為攔路之狼,去年4月服刑6年期滿出獄,原本應該固定向警方報到,但卻在今年5月再次失聯。
記者攔路之狼(2004.9.14):「你是不是做了10幾次了?」邱順明:「…。」
整整5個月的時間,邱順明脫離警方掌控,再次在中部地區對婦女伸出狼爪,警方直到10月13日緊急發布查緝專刊,6日凌晨才在花蓮壽峰鄉山區工寮將他逮捕歸案,究竟這5個月時間是否還有其他婦女受害,檢警還要再追查,晚間將他依刑法第222條加重妨害性自主罪名,聲請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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