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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嫌脫逃 勒戒所、警方互推責

記者 楊致中 / 攝影 鄭勝偉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7/06 21:53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法務部台北縣新店勒戒所,上午發生越獄案件,3名受刑人,上午8點半,利用所內倒垃圾的控檔,躲過戒護人員的監視,沿著避雷針的電線,在舖上衣服棉被,爬過鐵絲網戒護的高牆,成功脫逃,所方式後坦承人為疏失,但所方表示,明明10點就向轄區的新店分局報案,卻遲遲到下午4點,才完成全國性通報,造成3名逃犯目前可能潛逃出境。

TVBS記者陳昭仁:「這裡是法務部的新店勒戒所,透過鏡頭我們可以看到,這裡的圍牆是十分的高,不過在今天早上8點半的時候,居然有3名受刑人,就爬過那麼高的圍牆,往新店方向逃逸。」

當時3名受刑人,在倒垃圾時,發現戒護人員,疏於監視,馬上躲到死角,接著沿著避雷針的電線,爬上圍牆,然後堆上衣服和棉被,穿越牆上的蛇形鐵絲網,但還是有人被劃傷,留下血跡。

3人順利擺脫警方監控,逃逸無蹤。所方在8點50點名,發現3個人不見,立刻蒐集逃犯的照片和資料,並在10點左右,送到轄區的新店分局。

但中午過後,所方發現,警方非旦沒有加強攔查,也沒有通報全國警網,下午3點,又再度打電話,到台北縣警察局和警政署,這才知道,警方和所方溝通有落差,直到下午4點,所方才到派出所,完成報案手續。

但3名嫌犯,已經逃亡近8個小時。新店戒治所所長張柏宏:「後來我們跟警政署查證,你只要有跟新店分局,有跟他完成通報的話,他們應該就會上網完成,全國性的通報,8號分機他同時,在網路上也看的到。」

所方表示,脫逃的3名受刑人,本來7月、8月,就完成勒戒,但因為都另外有案在身,才會想要逃獄。其中28歲的饒憲玉,還犯下偽造貨幣,35歲的李明哲,有麻藥前科,另外51歲的陳慶祥,也因為強盜竊盜,必須還要蹲牢房,但所方的人為疏失,加上疑似警方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全國警網,一連串的疏漏,錯失抓人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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