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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搞軌/為詐領保險金 李氏兄弟7次搞軌

記者 吳昭君 / 攝影 胡志成 屏東 報導
發佈時間:2006/07/28 18: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經過4個多月的偵辦,鐵道怪客案終於偵結,專案小組發現李氏兄弟前後破壞鐵軌7次,就是要致陳氏紅琛死命,詐領保險金,他們掌握污點證人黃福來的重要供詞,依殺人罪嫌將李泰安求處死刑;污點證人黃福來則是判刑6個月,緩刑2年。

歷經不到1個小時法庭攻防,李泰安被檢察官求處死刑,不得交保,還押看守所,表情凝重,承辦檢察官要將李泰安求處死刑,因為檢警掌握幾個關鍵,要將李家兄弟定罪。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原本預計在台東太麻里犯案事先敲掉一部份扣夾,隔天李泰安回到現場,準備破壞鐵軌,發現扣夾被裝回去,才把計畫延兩天延到317,從台東改到屏東。」

檢方表示,李氏兄弟從93年10月開始,7次破壞鐵軌,就是要殺害陳氏紅琛,詐領高額保險理賠金,原本去年621內獅翻車,李氏兄弟就要趁機下手,但因為李雙全找不到機會而作罷,最後李雙全才在318當天利用蘇嘉全探視,下手注射蛇毒。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碧霞:「護士依照醫生指示施打針劑過程,給李雙全一個很好的想法及機會。」

此外,第三名共犯黃福來出現,最為關鍵,檢方查出,李泰安以1千萬的酬勞,要黃福來一起犯案,李泰安先給黃福來10萬元,在簽了一張990萬的借據,但後來黃福來反悔,將錢通通退回給李泰安,在李泰安被受押後,轉為污點證人,還帶著專案小組去找犯案工具。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黃福來供述他之前跟李雙全犯案,先把工具埋藏在現場,然後再空手到現場,把工具挖起來破壞鐵軌。」

此外,檢調也查出,李氏兄弟為了殺害陳氏紅琛,郵購意妥明及蛇毒,加進陳氏紅琛常喝的飲料中,動機相當明顯。

專案小組偵辦4個月偵結,依照這3個重要的理由,將李泰安依殺人罪嫌求處死刑,李雙全死亡不起訴,轉為污點證人的第三名共犯黃福來,則是被求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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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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