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一名林姓男子為了詐領3250萬元的保險金,竟然狠心燒死懷有7個月身孕的妻子,造成1屍2命,11年前這起詐領保險的駭人命案,最高法院更二審判林姓男子無期徒刑定讞,當時受理保險的新光人壽懷疑保單並非死者簽名拒絕理賠,不過最高法院以無法證明簽名造假,判保險公司需理賠1250萬元,由死者家屬繼承。
死者哥哥:「謀財害命啊,要錢而已。」
11年前,一場大火把屋子燒得一片焦黑,卻也燒出狠心殺妻的恐怖案件,死者的哥哥痛批妹婿太過冷血,因為當時這名林姓男子為了詐領3250萬的保險金,不但在牛奶裡放藥迷昏懷有7個月身孕的妻子,再將汽油潑灑在妻子身上,用鞭炮和蚊香點燃火勢之後,自己卻佯裝肚子痛製造不在場證明。
死者哥哥:「林姓男子要跟我們協調,說保險讓他,請他要給我們一半,然後說要多少給我妹當基金。」
當時警方原以為是電線走火,但林姓男子火速申請保險理賠,加上死者身上驗出毒品反應,才揭發這起駭人的詐領保險命案,更二審法院判林姓男子無期徒刑定讞,還要賠償妻子家屬486元精神撫慰金,當時死者家屬取得美國安泰人壽理賠2千萬元,不過新光人壽卻以死者保單疑似造假,拒賠1250萬,而最高法院以無法證明簽名造假,判保險公司須理賠1250萬元。
死者哥哥:「我妹妹死了,就死無對證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簽的名字。」
命換來的理賠金,還得經過11年的訴訟,家屬憶起當時,仍舊悲從中來,因為再多的錢恐怕也換不回2條寶貴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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