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滋病患該何去何從,位在木柵的愛滋關愛之家,遭到附近住戶控告,違反社區公約,造成恐慌,結果法院判決住戶勝訴,要求愛滋病童立刻搬家,病患無奈,強調他們也不知道可以搬到哪裡,決定上訴到底,衛生署也強調,判決恐怕違法了愛滋防治法,不排除公權力介入,替愛滋病患打贏官司。
關愛之家創辦人楊捷:「不可以哭,安靜。」
趴在大人身上,嚎啕大哭,2歲的盼盼,還不知道自己可能無家可歸,關愛之家裡,全都是愛滋病患,有小孩有老人,但這個唯一可以收容的地方,卻因為鄰居抗議被迫搬家。楊捷:「你們不應該在社區裡,應該去偏遠的地方,但全世界愛滋病都社區化,大家都很清楚,愛滋病人也有居住權。」
鄰居一狀告到法院,說社區公約明明寫著不能收容法定傳染病人,結果法院判社區居民勝訴,消息傳出,衛生署震驚,開始翻閱法條,要幫愛滋病患打官司。衛署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裡面,保障愛滋者的權益的事項,我們也會跟關愛之家聯繫,表達我們協助他們,保障他們合法權益的決心。」
關愛之家被判敗訴,衛生署將伸出援手幫忙上訴,同時也希望北市衛生局能確實做到監督管理,別讓居民把病患當成不定時炸彈,引起誤會跟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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