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揮刀砍保全 警當場放人遭控吃案

  • 記者:劉德芸|攝影:江俊彥
  • 發佈時間:2012.10.22 18:59
  •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將網站加入你的 Google 偏好搜尋來源,更容易搜尋到喜歡的內容

光天化日下,竟然有人拿菜刀要砍醫院的保全,幸好保全反應快當場將人制伏,但員警到場後,竟然沒有押走嫌犯也沒有帶走證物,而是當場放人,保全說員警問他要不要告傷害,他認為這已經是公訴的殺人罪了,所以回答不告傷害,結果員警連筆錄都沒做,就放走嫌犯。</p>

8日下午5點多,男子進入醫院,不到10秒鐘又出來,邊看邊走向保全,突然男子拿出菜刀,舉起刀子衝向保全,保全嚇得直往後退。遭砍保全:「值班台移動到,所以他才劈歪掉,如果我沒有閃的話,應該直接從我頭上劈過。」

男子毫不遲疑對準保全的頭砍,還好他失去重心,刀子滑掉,保全立刻反擊,將人拖到醫院門口,施展擒拿術壓制,再通知同事報警,但員警到場了解狀況後,竟然沒有將男子帶回派出所,也沒有扣留證物菜刀,當場讓男子離開,男子還向保全鞠躬,在場人全部傻眼。

遭砍保全同事:「警察居然敢公然在錄影機、監視器拍攝下,居然敢吃案。」

沙鹿分駐所所長簡中亮:「處理的現場程序上有些瑕疵,處理相關的案件,都不可能吃案,我們都有相關的(工作)紀錄。」

保全說,員警當時問要不要告傷害,他想這不是公訴的殺人罪嗎?於是說不告,律師表示,殺人除了判斷主觀意圖還有客觀要件,例如刀子刺的方向和速度,是否會致人於死,但員警連筆錄都沒做,沒判定殺人或傷害前就直接放人,直到1個星期後,保全的同事向督察室投訴,警方才重新偵辦,最後卻用讓人心生威脅的恐嚇罪函送,民眾質疑吃案太離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