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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交通員警,遭身心障礙男子持刀砍殺,員警開槍反制擊斃,引發用槍不當的疑慮,不過,受傷的員警說,當時情況緊急,而且男子中槍好像沒有知覺一樣,幾近瘋狂,所以才會連開20槍。
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到三重交通分隊門口,在門口一坐就是20幾分鐘,楊姓男子的行跡太可疑,員警上前盤查,卻冷不防被刺了一刀,攻擊了之後,楊姓男子還衝到交通分隊門口大聲叫囂。
其他員警出面制止,兩名黃姓員警,連續20槍,他還是繼續攻擊,最後被當場擊斃。遭砍員警黃契翰:「他中了快要20槍,可是他好像都沒有知覺,我那時候已經手被劃傷,倒在地上,很激動,他中了快要20槍,還是繼續攻擊。」
想起來還餘悸猶存,員警黃契翰當時手被劃了一刀,長8公分鮮血直流。第一時間上前盤查的員警黃啟育,手被割了5公分的傷口,對空鳴槍之後,開了8槍反擊,另外還有一名汪姓員警,連開了12槍,總共20槍,檢察官在楊姓男子身上,就發現了13個彈孔,警方認定這是正當防衛。三重分局副分局長蘇俊德:「基於維護駐地的安全,還有他(員警)的生命安全,依法使用槍械。」
警察的說法是依法使用槍械,初步調查,楊姓男子疑似是身心障礙者,他的家屬對警方的說法沒有疑問,不過檢察官還是要擇日解剖遺體,繼續深入追查責任歸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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